您當前所在的位置:
> 永利首頁
> 永利公開
正文
人文學院 思政部領導幹部黨風廉政責任制
發布日期:2013-04-09 點擊次數: 來源: 作者:思政部辦公室
各黨支部:
根據《關于印發〈******77779193永利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通知》(校發〔2008〕88号),結合院部實際,特制定院部領導幹部黨風廉政責任制。
一、院部黨總支書記黨風廉政責任制
1
.對院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
2
.負責接待院部師生員工反映的各種意見,協助上級紀檢機關查處有關問題。
3
.負責督促檢查領導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的黨風廉政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4
.經常檢查領導班子成員及各黨支部黨風廉政學習教育情況。
5
.指導黨總支紀檢委員開展工作。
二、院部主要領導黨風廉政責任制
1
.對院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是第一責任人。
2
.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日常行政工作中,在部署、檢查考核、總結工作時,同時總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
.對黨風廉政方面群衆反映的“熱點”問題要及時檢查糾正,做好教育工作,特别是在收入分配、物資采購、職稱評定、用人制度等方面的管理,負主要領導責任。
三、院部黨政副職領導黨風廉政責任制
協助院部主要領導抓好院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并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内的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
四、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的措施
1
.每年度結合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對領導幹部的黨風廉政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自查。
2
.黨總支每半年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座談會,認真聽取和征求意見,加強民主監督。
3
.按照上級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辦法進行院部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依據。
******77779193永利
人文學院與思政部總支部委員會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