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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學院 思政部教職工大會條例
發布日期:2013-05-12 點擊次數: 來源: 作者:思政部辦公室
人文思政發〔2012〕17号 簽發人:孫光輝
根據
《關于批轉〈77779193永利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工作細則〉的通知》(校發〔2011〕
50
号),制定本條例。
一、 建立教職工大會制度的意義
1
.院部教職工大會制度是與現行院部行政管理相适應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模式,是促進院部民主政治建設,豐富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教職工大會制度,有利于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把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學的指導思想落實到基層,貫徹到實處。
2
.建立院部教職工大會制度是促進依法管理院部,推行院務部務公開的客觀要求。随着學校管理重心的下移和延伸,院部在人、财、物以及其他方面有了更多的管理自主權,客觀上要求建立與之相适應的民主管理形式和制度。院部教職工大會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有利于進一步推進依法管理院部,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
.建立院部教職工大會制度是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重要途徑。通過院部教職工大會的形式,教職工參與院部的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有利于集思廣益,群策群力,辦好院部。
二、院部教職工大會的組織領導和原則
1
.教職工大會是院部民主管理、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形式。教職工大會在院部黨總支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學校教代會及其工作機構(校工會)的協調和指導,并按規定程序行使權利。
2
.建立由院部教職工參加的教職工大會制度。
3
.院部分工會承擔院部教職工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院部分工會要自覺接受院部黨總支的領導,尊重和支持院部行政負責人依法行使管理職權;組織教育教職工積極參與改革和發展;切實做好院部教職工大會的各項日常工作,認真檢查和監督院部教職工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
4
.院部教職工大會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院部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教育、引導教職工正确處理國家、學校、院部和個人之間的關系,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合格人才培養和院部各項任務的完成。
5
.院部教職工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三、院部教職工大會職權
1
.院部教職工大會在院部黨總支領導下,在院部範圍内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力。主要有:
(1)聽取審議院部年度工作報告和财務報告,讨論、審議院部的發展建設規劃、重大改革方案、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
(2)審議通過院部有關獎懲、福利及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并由院部行政負責人頒布實施;
(3)開展民主評議院部領導幹部工作;
(4)對院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
.院部黨政領導要尊重和支持教職工大會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職權,行政領導定期向教職工大會報告工作;認真落實大會決議,及時答複、處理和落實教職工大會各項提案。
3
.院部分工會主要負責人參加有關院務部務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保證教職工大會和工會負責人知政、參政、議政的權利;院部設立的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組織機構,應吸收院部分工會負責人或教師代表參加。
4
.院部教職工大會要支持院部行政領導的決策和指揮職權,教育教職工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各項工作任務。
四、院部教職工大會的權利和義務
1
.院部教職工大會教職工的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按照規定程序,提出提案和議案,就院部教職工大會的各項議程充分發表意見;
(3)參加院部教職工大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4)對院部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本單位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6)因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受到壓制、阻擾和打擊報複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2
.院部教職工大會的義務
(1)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
(2)積極參政議政,認真宣傳和貫徹院部教職工大會的決議,積極參加院部教職工大會的活動,做好院部教職工大會布置的工作;
(3)模範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業務水平,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在院部的改革、建設和發展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4)正确使用民主權利,密切聯系群衆,和維護群衆合法權益,積極努力做好群衆工作。
3
.根據需要,院部教職工大會可邀請有關人員作為特邀人員出席會議。
五、院部教職工大會制度與工作機構
1.
院部教職工大會每三年為一屆,屆中每年度召開一次會議,由大會執委會主持。每次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職工大會出席方能開會。如遇重大事項,經院部黨、政、工領導研究,或根據三分之一以上教職工大會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院部教職工大會閉幕期間,設院部教職工大會執行委員會,主持日常工作,執委會成員在教職工中選舉産生。院部教職工大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全體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2
.院部教職工大會召開換屆大會時,大會由主席團主持,主席團成員由各方面人員組成,包括黨政工主要負責同志。主席團組成人員需經大會預備會通過。屆中開會時由教職工大會執委會主持。
3
.院部教職工大會的議題,主要根據院部中心工作和教職工的普遍要求确定。院部教職工大會議程一般包括聽取院部行政主要負責人工作報告、教職工大會工作報告,審議通過或決定與院部教職工權益和生活福利有關的方案和辦法等。
4
.認真貫徹院部教職工大會的決議,及時處理教職工提案。貫徹決議和處理提案的情況,應向下次教職工大會提出報告。院部教職工大會工作情況應向教職工公布,接受群衆監督。
5
.院部教職工大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幹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的成員,由大會主席團提名,經教職工大會通過産生。各工作小組應根據大會決議精神積極開展活動。
6
.院部分工會是院教職工大會工作機構,院部分工會負責人參加院部教職工大會執委會。大會閉會期間,院部分工會在院部黨組織的領導下,做好以下有關工作:
(1)做好院部教職工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
(2)組織傳達貫徹大會精神,監督檢查會議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召開有關會議;
(3)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調動教職工參政議政的積極性,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4)保障和維護教職工依法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
(5)做好教職工大會的有關文書檔案工作。
7
.院部應為院部分工會承擔院部教職工大會工作機構的任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六、附則
1
.本條例由院部教職工大會執行委員會解釋。
2
.本條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中共77779193永利
人文學院與思政部總支委員會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