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實施細則
思政部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實施細則
根據《77779193永利崗位設置實施方案(試行)》(校發〔2010〕125号)精神,按照《77779193永利專業技術人員和科級以下管理人員以及工勤技能人員聘用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思政部實際,制定本部實施細則。
一、崗位設置
根據思政部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及其發展需要,專業技術崗位主要為教師崗位。
二、聘用程序
(一)公布崗位及職責、任職條件。
(二)對崗申報。符合崗位申報條件人員,撰寫《首次崗位聘用聘期工作總結》,填寫《77779193永利崗位聘用申請表》。
(三)資格審查。部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申報人員資格。
(四)按崗聘用。部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在競聘考核的基礎上,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員,并報人事處。
三、專業技術主體崗位職責和聘期目标
(一)教授崗位的基本崗位職責及任務
一至四級崗位(正高級)的基本崗位職責及任務,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二)副教授崗位職責和聘期目标
1. 基本崗位職責及任務(學校文件規定)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恪守職業道德,維護學校聲譽,勇于創新,能夠承擔并完成受聘崗位工作。
(2)每學年教學工作量不少于400學時(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量折算)。
(3)每學年在核心期刊至少發表1篇論文。
(4)每學年在CN期刊上發表1篇教學研究論文。
(5)聘期内主持或參與(排名前三)省級質量工程項目1項以上。
(6)聘期内主編或參編省級以上規劃教材1部。
(7)聘期内主持科研項目1項以上,科研經費到賬10萬元以上。
(8)每學年申報發明專利1項(碩士生導師),人文、公共基礎學科副教授不作要求,但相應的教學工作量增加10%。
2. 五至七級崗位具體職責
五級崗位具體職責:
(1)積極主動參與本學科建設發展,開展學科建設或課程建設。
(2)年度考核及教學質量綜合測評均為合格以上。
(3)聘期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四類及以上縱向科研課題1項;
②縱向項目經費到賬1萬元;
③獲二類科研獎勵(其中三等獎前五名)1項;
④在二類期刊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
⑤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獲得省部級教學成果獎(其中二等獎前三名、三等獎前二名);
⑥獲得二類教學效果1次或省級教壇新秀稱号;
⑦獲得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
六級崗位具體職責:
(1)主動參與本學科建設發展,開展學科建設或課程建設。
(2)年度考核及教學質量綜合測評均為合格以上。
(3)聘期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四類及以上縱向科研課題1項;
②縱向項目經費到賬0.5萬元;
③獲二類科研獎勵(其中三等獎前八名)1項;
④在二類期刊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
⑤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獲得省部級教學成果獎(其中二等獎前五名、三等獎前三名);
⑥獲得三類教學效果1次或省級教壇新秀稱号;
⑦獲得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
七級崗位具體職責:
(1)參與本學科建設發展,開展學科建設或課程建設。
(2)年度考核及教學質量綜合測評均為合格以上。
(3)聘期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四類及以上縱向科研課題1項;
②縱向項目經費到賬0.3萬元;
③獲二類科研獎勵(其中三等獎前八名)1項;
④在二類期刊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
⑤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獲得省部級教學成果獎(其中二等獎前五名、三等獎前三名);
⑥獲得三類教學效果1次或省級教壇新秀稱号;
⑦獲得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
(三)講師崗位職責和聘期目标
1. 基本崗位職責及任務(學校文件規定)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恪守職業道德,維護學校聲譽,勇于創新,能夠承擔并完成受聘崗位工作。
(2)每學年教學工作量不少于300學時(公共課教師400,均為折算工作量)。
(3)每學年在核心期刊至少發表1篇論文。
(4)聘期内在CN期刊上發表1篇教學研究論文。
(5)聘期内參與科研項目或省級質量工程項目1項以上;
2. 八至十級崗位具體職責
八級崗位具體職責:
(1)參與本學科課程建設。
(2)年度考核及教學質量綜合測評均為合格以上。
(3)聘期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五類及以上縱向科研課題1項;
②縱向項目經費到賬0.3萬元;
③在三類期刊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
④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獲得省部級教學成果獎;
⑤獲得學校教學講課比賽二等獎或學校學術骨幹。
九級崗位具體職責:
(1)參與本學科課程建設。
(2)年度考核及教學質量綜合測評均為合格以上。
(3)聘期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五類及以上科研課題1項或參與四類課題;
②縱向項目經費到賬0.3萬元;
③在三類期刊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
④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獲得省部級教學成果獎;
⑤獲得學校教學講課比賽三等獎或學校學術骨幹。
十級崗位具體職責:
(1)參與本學科課程建設。
(2)年度考核及教學質量綜合測評均為合格以上。
(3)聘期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五類及以上科研課題1項或參與四類課題;
②縱向項目經費到賬0.3萬元;
③在三類期刊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
④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獲得省部級教學成果獎;
⑤獲得學校教學講課比賽三等獎或學校學術骨幹。
(三)助教崗位職責和聘期目标
(一)基本崗位職責及任務(學校文件規定)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恪守職業道德,維護學校聲譽,勇于創新,能夠承擔并完成受聘崗位工作。
2.每學年教學工作量不少于200學時(折算工作量)。
3.每學年在核心期刊至少發表1篇論文。
4.聘期内參與科研項目或質量工程項目1項以上。
(二)十一至十二級崗位具體職責
(1)參與本學科課程建設。
(2)年度考核及教學質量綜合測評均為合格以上。
(3)聘期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或參與五類及以上科研課題1項;
②縱向項目經費到賬0.3萬元;
③在CN期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
④參加部教學講課比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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