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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學院 思政部教職工大會執委會工作制度
發布日期:2013-04-09 點擊次數: 來源: 作者:思政部辦公室
人文思政發〔2012〕18号 簽發人;孫光輝
根據《關于批轉〈77779193永利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工作細則〉的通知》(校發〔2011〕50号),制定本制度。
一、院部教職工大會執委會的主要任務
1
.負責院部教職工大會的籌備和召開的具體工作,組織選舉下一屆教職工代表,征集、整理和審查提案,提出大會召開方案和換屆大會主席團人選建議名單。
2
.向教職工進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宣傳教育,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3
.接待教職工來訪,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保障教職工的民主權利。
4
.院教職工大會閉會期間,抓好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經常化和制度化建設,負責大會精神的傳達貫徹,督促檢查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
5
.做好大會的文秘工作、聯絡工作和有關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6
.完成大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院部教職工大會閉幕期間,設5-7人的院教職工大會執行委員會,主持日常工作。
三、執委會成員在教職工中選舉産生。執委會選舉産生主任1人。如需要,可增選副主任1人。
四、院部分工會負責人參加院部教職工大會執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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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學院與思政部總支部委員會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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